源代码应属于编写软件公司(20th Septembe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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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在今年4月正式成功注册为一家私人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其他公司编写管理软件。

日前,有一家公司找我们编写一套管理系统的软件。原本我们的交易是非常顺利的,对方对我们的构想及能力也非常满意;但在前几次的会议中我们突然发现双方对这套系统的版权的看法有争议。

我们认为:在这套软件被我们开发出来的那一刻开始,版权 (Copyright) 就自动产生。虽然在此之前,我们并没有签署任何文件说明版权及源代码 (source code) 拥有权是属于哪一方的;但我们是这套软件的开发公司,那么这套软件的源代码也应该是属于我们公司的财产。 但对方确认为,这套软件是他们先想出来的,就是属于他们的主意 (idea) 。当然,任何主意在没有变成任何成品之前,是没有任何版权存在的。可是,他们却认为这套软件是他们出钱请我们做的,因此这套软件的版权及所涉及的源代码都应该属于他们的。


我想问主持人:在上述的情况下,是否版权即源代码拥有权真如对方所说的是属于对方的
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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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形来说,源代码应该是属于编写软件的公司。 除非有任何协议或契约 (agreement) 声明源代码应该公开给顾客拥有,如果没有,那么就不用交给顾客。以你的情形,如果你没有和这家公司签任何契约,你可以翻查看和这间公司的定购单 (purchase order) 里的内容是否有他们所说的条件。

通常编写软件的公司都会预备一份顾客需求文件 (URD/User Requirement Document) 。这份文件非常重要,它记载着顾客的需要和最后交给顾客的系统 (system) 。您必须使它非常精确, 以便顾客能有机会在发展期间改变您的系统。一切条件都必须陈述下来, 不可以做假 定。一旦这个文件被签署,才能开始设计有关系统。如果顾客要求任何变动是没有规定在URD里头将被视为要求改变 (change request), 那么您将可以另行收费 (invoice)

如果你须要更详细的资料你可以向同行或向律师询问。

 

(本会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在服务或资料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资料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